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李郑屋村_好运查理!
栏目简介:近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下称《公告》),明确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、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(不含酒类制造)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不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30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来源中国佛教协会微信公众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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